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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争创“五好”“两满意”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24-05-10 19:47:1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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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争创“五好”“两满意”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全国检察机关争创“五好”“两满意”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高检发[2000]4号



199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紧紧围绕建设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的"五好"目标,大力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争当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活动,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新的精神风貌,塑造了新时期检察机关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新形象。.


为了进一步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表彰在检察工作和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检察院等112个集体"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荣誉称号;授予王家驹等200名同志"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新的起点上,再接再厉,不断努力,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号召,全国检察机关要向被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学习,像他们那样,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自觉接受并坚决服从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像他们那样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像他们好样狠抓基层,强化基础,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坚持队伍、业务一起抓,做到"内实外美";像他们那样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像他们那样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以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全国广大检察干警要向被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热爱党,热爱人民的政治觉悟;学习他们甘为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品德;学习他们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严格执法、无私无畏的执法风范;学习他们清正廉洁、一尘不染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勤学苦练,精通业务的良好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自觉奉献,在检察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干警。


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把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检察事业全面推向新世纪而努力奋斗:


附件:1、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名单(略)

2、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名单(略)


2000年2月23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科技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认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实施科技兴贸行动计划,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国际化进程,规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
第三条 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由科学技术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设立,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及指导工作。
第四条 申报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家高新区总体发展迅速,软硬环境建设良好,高新技术产品发展强劲,孵化、创新体系比较健全,能为出口企业提供优良服务。
(二)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增长较快,能在短期内形成有较大规模的出口主导产品,30%以上的出口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区内年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低于1亿美元者,年出口额达到300万美元的骨干出口企业应超过10家。
(四)出口产品以高新技术产品为主,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汇额占区内创汇总额的50%以上。
(五)当地政府重视出口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六)具备一支精干高效、有外贸经验的管理人员队伍。
第五条 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的申报,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向科学技术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申请并抄送火炬中心。受科学技术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委托,火炬中心组织审核工作。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者,由科学技术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设立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第六条 科学技术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发展缓慢的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予以警告,直至取消其资格。
第七条 科学技术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认定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的过程中,根据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对中西部地区适度放宽认定条件。
第八条 国家对国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实行的重点扶植政策另行制定。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关于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特急 发改价格[2005]13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
今年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上涨,拉动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造成航空公司运输成本明显增加。为适当缓解航空公司成本增支压力、促进航空运输业健康发展,经报请国务院同意,决定在航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有关部门出台扶持措施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的基础上,自8月1日起恢复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收取燃油附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国内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收取燃油附加,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
二、根据近期航空煤油出厂价变动情况,燃油附加收取标准核定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三、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号“YQ”及标准在客票上单独标示。
四、燃油附加执行期限暂定为200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以航班时刻为准。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民航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航空运输价格和市场的监管,依法及时查处航空公司违反现行票价政策、擅自提高燃油附加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
以上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 航 总 局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